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矛盾如何平衡?

   摘要
  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是一个平衡性矛盾,具有内在的运行机制及其使万物和谐生成、持续发展的作用。实际上,矛盾平衡观是生态文明的哲学基础。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不仅具有矛盾的本质规定性,而且具有矛盾平衡的本质规定性,有其明显的本质特征。其矛盾平衡机制具有两方面作用:一是动力作用。促使社会经济主体承认和遵循生态平衡规律,从而推动社会经济正常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二是稳定作用。促使社会经济的主体把二者统一起来,彼此关照,保持二者的矛盾平衡。矛盾平衡观是关于事物矛盾平衡的本质、规律(机制)和意义的哲学理论,是生态文明的哲学基础。
  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是人类世界相对划分的两个基本部分。社会经济是指为一定生产方式所规定的社会的经济生活;生态环境是指人类生活其中的生态系统及其赖以正常运行的周围条件。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即人与天或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个平衡性矛盾,具有内在的运行机制及其使万物和谐生成、持续发展的作用。实际上,矛盾平衡观是生态文明的哲学基础。
  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是一个平衡性矛盾
  阅读提示
  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具有矛盾的本质规定性:对立性与同一性。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对立与同一具有矛盾平衡的本质规定性:现实性、必要性和相对运动。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这个平衡性矛盾具有突出的本质特征:相对独立性、共存性、关联性和共生性。
  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关系是建立在人类劳动的基础上,时时刻刻进行着物质、能量和信息的相互交换,如马克思所说的物质变换或新陈代谢是一个平衡性矛盾,不仅具有矛盾的本质规定性,而且具有矛盾平衡的本质规定性,有其明显的本质特征。
  首先,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具有矛盾的本质规定性:对立性与同一性。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是人类世界的两个不同的方面,当今的生态危机使其对立性非常突出。―是社会的与自然的,这种本质的不同是二者对立的客观基础。二是增长的与平衡的,这种规律的不同使二者对立具有必然性。三是扩张的与内敛的,这种状态的不同表现为前者日益侵入而后者日超负荷。四是发展无限性与资源有限性,这种趋势的不同是二者对立的突出表现。这四个不同构成了二者之间的基本对立。
  对立并非对抗。对抗是在一定条件下的矛盾双方互不相容,而对立是矛盾双方所固有的内在、反向的有机联系。在强劲的对立面前,二者的同一性也凸现出来。一方面,社会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一刻也离不开生态环境,其所需的物质、能量和信息无不来自于它。生态环境还承载与净化着社会经济活动过程中所排放的废弃物。社会经济已逐渐认识到生态环境是社会经济的客观基础,并自觉遵循生态平衡规律。另一方面,生态环境必然地要与自己发展的产物――社会经济共居于人类世界之中。生态的许多积极变化表明它接纳了社会经济及其作为,如人工绿化、生态复原、濒危动植物得到拯救等。这种一刻不停地进行着物质、能量和信息的相互交流,构成了二者之间的基本同一。同一并非等同。等同是在一定条件下矛盾双方丧失了差异性,也称绝对同一。而同一是矛盾双方所固有的内在、正向的有机联系。总之,二者既对立又同一而成为一个矛盾,要求我们把二者作为一个矛盾来看待,全面把握其对立性和同一性,防止片面性。天人调谐说只看到人与自然的直观同一性,不懂对立性,给实践带来盲目和消极。而人类中心论,无论是神学形态的还是理性形态的,都只看到人高于自然而与自然对抗,不懂得同一性,一味强调征服自然,导致实践上破坏生态而受到惩罚。
  其次,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对立与同一具有矛盾平衡的本质规定性:现实性、必要性和相对运动。在人类世界里,二者的对立与同一虽方向不同,但都是客观存在。至于孰重孰轻,在生态危机凸显的当代,显然是同一性为重,而同一的前提是对立或差异,所以应承认和保持生态自身的独立性,人类必须按照生态规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这就是说,二者的对立与同一都具有现实性和必要性,任何一方都有存在的客观依据,都是不可或缺的,若去掉任何一方则会瓦解矛盾体,毁灭人类世界。所以,二者的辩证关系客观上只能表现为一种相对运动,保持物质、能量和信息变换的平衡,即动态平衡。
  再次,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这个平衡性矛盾具有突出的本质特征:相对独立性、共存性、关联性和共生性。若平衡性矛盾因某种原因而失衡,也可能导致对抗,称之为失衡性对抗。其与实质性对抗不同,不能以一方克服另一方的办法来解决,而应当并且可以通过创造有利条件来加以协调,以重新恢复并保持矛盾平衡。其本质特征有4个:一是相对独立性,二者各自具有特殊的运行规律。二是共存性,二者形影相随,不可互相取代,也不可互相消解。三是关联性,二者变化相关、互为前提。四是共生性,二者之间有序地进行着物质、能量和信息的变换,结果是包括万物在内的人类世界的和谐生成和持续发展。
  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矛盾平衡机制
  阅读提示
  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矛盾平衡机制发挥积极作用的基本条件主要有:和平的时代背景,社会生产力足以保护生态环境,改进社会经济方式,人类具有保护生态的共识和实践。
  既然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辩证关系只能表现为一种动态平衡,那么其运行机制如何?有何积极作用?需要哪些基本条件?
  首先是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矛盾平衡机制。围绕二者的平衡点,对立与同一方向相反的两股力量,互相制约、相对运动,在运行过程中同一性始终占主导地位,但在一定条件下平衡态会发生转换。这犹如《易经》所说的阴阳平衡机制:“一阴一阳之谓道。”
  二者的对立性趋于极端时则不相容:防止生态环境污染就得牺牲社会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经济发展就得牺牲生态环境,最终结果是两败俱伤。这时,同一性作为一种力量就会促使社会经济主体重视自己生活于其中的生态环境问题,从而提高保护生态的能动性。如当今的全球性生态危机(对抗),唤醒了人类的环境意识及采取相应措施(同一),以防止工矿企业大量排放二氧化碳,缓解温室效应。
  二者的同一性趋于极端时则有两种情况:一是社会经济被消融在生态环境里,即所谓的返朴归真,回归大自然的原始状态。如老子所说的那样:“复归于婴儿。”这一意境虽然引人向往却是寡民小国思想,与人类世界的发展方向相悖。二是生态环境消融在社会经济里,即把自然纳入经济范畴,利润化地加以宰割,如毫不留情地把生态转化为经济内容,使之丧失独立性,这意味着社会经济将成为无源之水,人类将丧失生存条件。当这两种情况出现时,对立性作为一种力量,会越来越强劲地逼迫人类承认和尊重二者的相对独立性及其不同的运行规律。
  若二者关系达到了对抗的程度,矛盾平衡态就要发生转换,情况有二:若是失衡性对抗,则在新的条件下恢复原质平衡态,如某地区通过绿化等措施恢复了因乱砍滥伐而失衡的生态;若是实质性对抗,则转变为新质平衡态,如当今世界正处于工业文明时代的天人平衡态向生态文明时代的天人平衡态转变的过渡时期,原因在于任一平衡态里都孕育着新质平衡态诞生的条件。
  其次是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矛盾平衡机制的积极作用。正如《易经》所说的阴阳平衡机制的作用那样:“继(持续)之者善(机制)也,成(生成)之者性(性能)也。”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矛盾平衡机制实际上具有两方面作用:一是动力作用。它促使社会经济的主体承认和遵循生态平衡规律,从而推动社会经济正常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二是稳定作用。它促使社会经济的主体把二者统一起来,彼此关照,保持二者的矛盾平衡。这就有与常识不同的积极结果,通常人们以为使二者矛盾平衡,只有避害,没有利得。其实,由于动力与稳定的共同作用,人类世界就得以和谐、生成、发展和持续。
  关于和谐:二者矛盾平衡,为人类世界各方面关系的和谐提供基本前提,一旦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就意味着天地人和这一传统理想境界的实现。
  关于生成:当二者矛盾处于动态平衡时,就有物生成。如同马克思所说,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适合时二者都会得到改进和发展。这是因为生产物的孕育、出现和保全需要一个稳定的、动态的场所。如《淮南子》所说的和合,“阴阳和合而生万物”。若矛盾处于对抗或绝对静止状态,则无物可生成。
  关于发展:有生成就有累积,有累积就有发展,二者对立与同一的相对运动推动着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及人类世界的发展。
  关于持续:万物和谐、生成、发展而无危机,那么一切都生生不息,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及人类世界就可持续。可见,二者矛盾平衡的伟大意义就在于它使人类世界得以和谐、生成、发展和持续。
  再次是关于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矛盾平衡机制发挥积极作用的基本条件。条件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基本条件主要有4个:一是和平的时代背景。若世界处于战争状态,没有谁能去关心二者的矛盾平衡问题,只有在和平时代,二者的矛盾平衡才有可能。二是社会生产力足以保护生态环境。如恢复遭到破坏的环境,发展清洁可再生能源等,这些社会生产力的背后,是科学技术的发展。科学技术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三是改进社会经济方式。《易经》说:“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唯利是图的资本主义制度是生态危机的直接根源(穷),必须改(变),依靠社会主义制度有效地控制和改进现代经济方式(通),道法自然,从而使现代经济活动自觉遵循生态等平衡规律(久)。四是人类具有保护生态的共识和实践。如人与自然和谐,人与人和谐,清洁、节约和可持续发展等理念,成为人类共识并且付诸实践。
  只有在这几个基本条件都具备的前提下,二者矛盾平衡机制发挥积极作用才有可能。我们当代人的任务,就是要通过创设这些条件来建设生态文明。而改进社会经济方式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出路。
  矛盾平衡观是生态文明的哲学基础
  阅读提示
  矛盾平衡观是当代先进的系统辩证法,具有透视生态系统、天人系统等的功能;矛盾平衡观是建设性的系统辩证法,具有指导生态文明建设的功能;矛盾平衡观是批判性的系统辩证法,为正确对待以往文明提供方法。
  通过以上关于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矛盾平衡的探讨,我们清楚地认识到,矛盾平衡观是关于事物矛盾平衡的本质、规律(机制)和意义的哲学理论,是生态文明的哲学基础。理由如下:
  矛盾平衡观是当代先进的系统辩证法,具有透视生态系统、天人系统等的功能。古代朴素的整体辩证法反映了古代社会原始的、混然一体的世界,如天人合一、物我齐一理念;近代以来矛盾辩证法反映了主客分野、阶级对抗的多元分裂世界,如天人相分、征服自然理念;现代系统辩证法反映的是多元整合的世界系统,如生态系统、天人系统理念。随着经济全球化、网络技术普遍运用等,人类世界系统化日益加强,系统辩证法渐渐深入理性思维之中,成为当代哲学思维的主题。系统与矛盾具有同质性,事物矛盾内含着相互差异的多元素,多元素之间的矛盾平衡则使系统得以形成。平衡性矛盾就是系统的基本内核,反映到理论上,矛盾平衡观就是系统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它告诉我们,事物是系统,其变动性与稳定性、和谐生成与持续发展的根源仍来自于系统内部的矛盾平衡机制。因此,矛盾平衡观具有透视生态系统、天人系统等的功能。
  矛盾平衡观是建设性的系统辩证法,具有指导生态文明建设的功能。矛盾平衡观是建设性的,因为它认为,矛盾处于动态平衡,事物就有可能得以和谐生成和持续发展。人类世界的改良、改革、革命等,客观上都是为现实矛盾获得动态平衡而创造条件。现实中大都是平衡性矛盾,如何认识和处理这些矛盾就直接关系到生态文明建设的成败,因而矛盾平衡观是搞好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工具。生态文明是以生态科学技术为支撑的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协调发展的文明,是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社会经济文明发展的新阶段。如果说农业文明是“靠天吃饭”、工业文明是“破天吃饭”,生态文明则是“养天吃饭”,就是通过建设生态来发展社会经济。有学者反对提“养”或“建设”生态,认为生态是纯自然的。但是,物质世界已进入自觉发展的人类世界,生态不再是纯自然的,离不开人类活动影响的生态若真的任其自然发展,恐怕会萎缩掉,如开展农业生产的同时要涵养土壤生态,否则耕地就会慢慢贫瘠,导致寸草不生。因此,生态文明及其建设需要矛盾平衡观这一思维工具。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这就要求我们通过改进社会经济方式,使二者获得矛盾平衡,来建设生态文明。
  矛盾平衡观是批判性的系统辩证法,为正确对待以往文明提供方法。工业文明应该肯定,但资本主义工业经济有野蛮性,造成了多种危机,其中之一就是掠夺自然资源、污染环境而导致生态危机。要克服这种危机,就得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自觉运用矛盾平衡观这一系统辩证法,批判地继承农业文明时代的“天人合一”精髓。关于二者同一性的观点,如北宋《易经》继承者张载说:“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这实质上是关于天地人物和谐相处朴素的矛盾平衡观。同时,要批判地吸收工业文明时代“主客分野”中的合理成分――关于二者对立性的观点。如17世纪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说:人类“要支配自然就得服从自然。”这反映了人与自然的对立关系。矛盾平衡观的方法论意义主要告诉我们,要防止片面性,全面地把握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矛盾的对立与同一。在实践中,要创造有利条件,保持二者处于动态平衡,从而使包括万物在内的人类世界得以和谐生成、持续发展。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0-12-15
 

CopyRight(C)2008 city-water.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5001236号-2

地址:中国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09号 邮编:450003

主办:河南省城市水资源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承办: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