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创新城市管理生态化体制机制

   在全市春季绿化及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于洪区结合城市化的新形势和新城区的新定位以及把守七个城出入口的重要责任,将全区12个乡街、82个村、84个社区,全部纳入整治范围。

  根据城乡并存现状,为适应城市化进程和各功能区域发展要求,积极探索建立权责明确、经济高效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区委、区政府于2010年4月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建管分离、责任明晰的城乡管理机制,成立了大城管系统,发挥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在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整合街道城管、保洁所、行政执法勤务区大队、公安派出所、区城管所等部门的管理职能,加强协调,统一指挥,实现了全区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的长效有序管理。

  充实监管工作力量。为迅速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并及时处置,于洪区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环保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置应急监测、监察工作人员和专业设备,形成了完备的环境应急处置体系。同时在重点企业、河流和生态节点全部安装了即时监控系统。

  建立集体决策制度。区委、区政府、区生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集区直有关部门和乡街,召开现场办公会议、专题部署会议和工作调度会议,共同研究生态建设工作,特别是针对经济、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生态问题,坚持进行集体决策。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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