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
环保部在今天公开的《关于开展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挂靠”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要求,各省级环保主管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环评机构开展环评工程师情况自查,并要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报省级环保主管部门。
对于环评机构在自查中发现的“从业申报在本机构但未在本机构全日制专职工作”的环评工程师,环保部的要求,要及时向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申报办理注销手续。
同时,《通知》要求,在环评机构自查基础上,今年7月1日至
环保部表示,今年8月底前,环保部将对各省级环保主管部门核查报告进行汇总,对在自查过程中主动申报办理“挂靠”环评工程师注销手续的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不再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