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今年将实行最严格环境保护问责制

  昨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陕西省今年将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问责制,对没有完成污染减排任务和环境治理任务的地区,将追究当地政府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2013年全省环保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是: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氮氧化物总量分别比2012年削减3%、2%、2 %和4%。为了确保完成任务,陕西省将实行最为严厉的目标责任考核和“一票否决”制。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追究责任;对没有完成污染减排任务和环境治理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并依法依纪追究当地政府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3-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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