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新疆继2009年首次命名生态文明教育基地以来第二次进行命名。至此,目前新疆已有10家单位被授予“自治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称号。
据了解,新疆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每两年命名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对获得称号的单位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复查。其类型包括:国家级、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自治区级森林公园,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重要湿地及湿地公园;生态动物园、树木园、植物园、自然博物馆、标本馆、生态建设纪念馆、风景名胜区;林业重点工程、绿化工程、防沙治沙工程、特色林果基地;重要林区、沙区、国有林场、野生动物救护繁育单位和学校、文化场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