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根据市领导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深圳市发改委在去年8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了《关于将深圳市列为国家低碳经济试点城市的请示》。此后,该委多次赴京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气候司有关领导汇报深圳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并取得气候司领导的认可。经深圳市发改委积极申报,并考虑深圳具备良好的低碳城市工作基础,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下发了《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将组织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并将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五省八市列入国家低碳试点范围,深圳正式成为国家低碳试点城市之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深圳市被国家列为低碳城市试点,充分体现了国家在新形势下对深圳创新发展、低碳发展工作的肯定与大力支持。深圳将进一步围绕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展低碳城市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气候司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低碳绿色发展模式。
【又讯】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深圳市将加大新能源开发力度,扩大装机规模,提高新能源发电量和供给比例,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积极打造低碳城市。
记者获悉,在垃圾焚烧项目方面,深圳规划建设南山、宝安、龙岗、坪山大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新增日处理能力12000吨,开展余热、炉渣等资源综合利用。到2015年,垃圾焚烧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5万千瓦以上。同时发展岭澳核电三期项目,深圳支持市能源集团与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共同开发建设岭澳核电三期项目,装机规模200万千瓦,并配套建设输电走廊。到2015年,核电装机规模力争达800万千瓦。此外,风电开发项目方面,深圳将建设风电场示范项目,适时启动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同时结合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的推广应用工作,做好太阳能光伏发电示范项目的建设工作,争取按国家有关要求完成12.7兆瓦的示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