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以来,湖北省财政每年安排2.1亿元的专项资金,用于饮水安全建设;同时采取向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的办法,弥补建设资金不足。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十堰市竹山县借助国家补助的370万元,吸引民营资本1800万元,兴建的水厂不仅解决了3个乡镇的居民用水,还使周边8个村的2万农民用上了城乡同网同价的“放心水”。
湖北一方面落实对588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情况的监测,另一方面狠抓农村改厕工作,截断“下水”污染“上水”的源头。2002年底,湖北将农村改厕工作与农村沼气建设结合起来。从2006年开始,湖北省每年安排2.5亿元资金,用于沼气等国家建设项目配套和省级项目建设。2007年,通过项目捆绑和省级配套,湖北共下达17个县市沼气建设与改厕计划40.5万户,超国家计划0.3万户。省级计划给农户的补助标准比国家项目还多100到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