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悉地方政府序列中权力运作的现实,是否公开违法企业的污染情况,环保部门往往不可能做主。进而言之,环保部门本身是相对边缘化的“弱势”部门,而不少被调查的污染企业往往是当地的纳税大户,环保部门敢得罪吗?
应该说,环保部门“保密”的苦衷有着一定的现实依据,特别是基层环保部门由于人财物的掣肘,“仰人鼻息”似乎难免,关键时刻自然很难有所作为。环保部门的尴尬角色,必然决定了它们在推行环保执法时心有余而力不足,甚至不能不投鼠忌器。
至于黑龙江环保厅有没有遭遇压力,其之所以不敢公开问题企业,是自作主张还是上有暗示?无从得知。但需要提及的是,黑龙江先后出现多起污染事件,污染在当地颇为敏感。另据网民透露,黑龙江的一些污染企业,在当地颇有权势,是当地的纳税大户。这种说法当然需要证实,但我们也想听到环保部门的声音,看看他们不公布的理由是什么,是否有什么“难言之隐”。
业内人士建议,目前急需环境执法和监测系统的垂直运作,环保部门应垂直管理,应赋予环保部门强有力的执法权。建议虽好,但垂直不是万能药,权力伦理的价值表现在多方面,垂直领导只是一方面。此外,如果没有赋予民众强大监督权和参与权,即使是公开了污染企业的名字(其实企业的污染就“写”在龌龊的空气和黑色的河水里,哪里能“保密”),而不敢拿他们“开刀”,效果又能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