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广东省日前印发的《广东省“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10年,节水型社会建设要迈出实质性步伐、取得明显成效,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05年降低20%,万元GDP用水量降到200m3以下;到2020年基本建成节水型社会。
“规划”提出一系列节水目标:到2010年,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全省平均综合亩均毛灌溉用水量减少到800m3左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含乡镇工业)由2004年的约51%提高到72%以上,工业万元GDP用水定额从2004年的171m3
下降到108m3;全省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净定额控制在每人每日186升以内,毛定额控制在每人每日213升以内。
“规划”提出,要建立排污许可和污染者付费制度,加大违规排污处罚力度,建立和完善排污浓度控制与总量控制相结合制度、行政边界断面水质监控等各项排污管理制度。要合理调整供水价格,全面征收水资源费,推动节水型社会的建设,促进工业节水。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对城市非居民用水实施两部制水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