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最大障碍是特殊利益集团

 

    山东省乳山市下初镇百名村民联名写信,反映山东省威海恒邦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面对村民多次举报,乳山市环保部门却说“没发现污染”。而一举报人也因“影响了恒邦公司上市”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一年,缓刑两年。(11月19日《检察日报》)

    这个案例,再次让我们见证了中国环境治理之难。谈起环境问题的重要,谁都会说,但真要切实治理环境,却是难上加难。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然而,由一些地方政府或部门与企业出于各自利益需要结成的所谓环保特殊利益集团,却是首当其冲。

    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环境绿皮书就将矛头直指“特殊利益集团”,认为其正在成为中国环境持续恶化的主因之一。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之所以要大肆兴建高能源和高污染项目,并非单纯为了“政绩”,背后还有赤??裸的利益分配。企业则以“资本挟持环境治理”,如果地方政府要追查企业的环保责任,投资者往往以撤资为筹码来抗拒或要挟,地方政府由于担心企业外移会引起税源流失与财政危机,甚至其他一些相当棘手的社会问题如治安问题、失业、社会救济等,往往对企业污染环境睁只眼闭只眼,听之任之。

    环保特殊利益集团的能量之大,远远出乎我们一般人的想象。环保部副部长潘岳就曾批评一些企业在地方政府庇护下,用极端粗鲁的方式把全民的资源环境变现为私利,肆意污染环境,以致连地方的环保部门也奈何不得,甚至有些环保部门也是其中的一员。鲜活的例子就在眼前――面对记者,恒邦化工的一位副总经理毫不避讳地说:“XX捣乱,影响了恒邦集团上市,我们老板就给公安局打了个电话,关了他几个月。”

    要消解环保特殊利益集团的力量,首先应从指导思想上,明确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发展思路。另外,也要对国有的土地等自然资源进行产权改革。因为特殊利益集团对水、土地和矿产资源等的肆意侵占和污染,很大程度上也与这些资源的产权残缺有关。再一个方面,就是进行广泛的公众动员,让环保变成公众的事业。环境好坏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利益都切实相关,实践也证明,只要公众参与进来,就是权力寻租无法突破的屏障。

    当然,上述问题的解决并不能一蹴而就,何况,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有着严重的脱贫任务,而且,由于我们经济增长方式的落后,未能找出一条与“先污染后治理”不同的新的发展道路,所以,要有效治理特殊利益集团,须要有坚韧的耐力,做长期的准备。但也有几个可喜因素,这就是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以及正在开展的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多少会触动一些地方官员转变发展思路,少引进一些高污染高能耗的项目和企业。另外,国家也加强了环保部门的力量,加大了治理环境破坏的力度。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0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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