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管理

  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中,社会各届就加强水资源保护提出了诸多意见和建议。为认真整改,切实加强水  资源保护和管理,促进科学发展及人水和谐,日前省水利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水利部门从五个方面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管理。

  一是着力强化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水利部《水功能区管理办法》,加强水功能区的管理,开展排污口监督检查,强化水功能区水质站网建设和水质监测,定期发布水功能区水质状况。

  二是严格以排污口设置为重点的行政许可审批。按水利部22号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审批,从严管理,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削减排污总量的水域设置入河排污口的以及入河排污口设置使水域水质达不到水功能区要求的,一律不得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

  三是高效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要求各地妥善处置和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要执行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月报制度,对重大水污染事件,要按水利部《重大水污染事件报告办法》要求,在发现或得知重大水污染事件后的1小时内上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并报告当地政府。

  四是有序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统一规划、分部门实施的工作机制,积极有序地开展工作,采取污染源治理、水系连通和整治、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保护和修复河湖水生态系  统。

  五是切实加强对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组织领导。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认识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管理作为水利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任务,摆在水利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08-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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