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系统支撑

  摘要:
  生态文明理论的研究必须从伦理道德层面的关注转向制度建设和行动。我国必须立足国情,以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为指导,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并在借鉴西方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体系。这一体系包括生态意识文明建设、生态制度文明建设和生态行为文明建设。我们要重视制度和行动,确立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制度,强化政府责任机制,提升大众行动能力,才能真正实现生态文明的社会。
  生态文明的理论和实践探索
  阅读提示
  价值维度的讨论和关注使相关的研究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领域非常弱化。忽略生态文明的制度建设和行动框架研究,会使生态文明理论无法落实到现实生活中,难以起到规范人们实践行为的作用。
  关于生态文明的研究一直以生态伦理学为重要理论基础不断丰富和发展,其核心范畴是人与自然的关系。20世纪60年代初,美国女科学家莱切尔?卡逊以《寂静的春天》揭示了伤害自然必然危及人类自身生存的事实,提出了人与自然共存共荣的问题。1972年,第一次联合国环境大会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世界环境保护的浪潮开始兴起。到了上世纪80年代,人们开始对工业文明社会进行反思,各国政府开始把生态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施政内容,并诞生了许多致力于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理论。德国、挪威、瑞典、荷兰等一些西方发达国家近20年来率先进行了一系列积极的改革,为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生态环境恢复和重建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2002年,联合国在约翰内斯堡举行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要求各国更好地执行《21世纪议程》的量化指标,生态环境保护状况开始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整体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这标志着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一种共识确立和形成。
  我国学术界对生态文明理论的研究和探索始于20世纪80年代,并大致经历了从评介以西方生态伦理学理论为主的西方绿色思潮到生态文明理论的建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对于生态文明的理论基础和理论内涵,学术界逐渐形成了两种有代表性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生态文明是以“自然价值论”和“自然权利论”为理论基础,以生态为本位,以追求人类社会和生态和谐发展为目标的新型文明理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生态文明应当以“人类中心主义”为理论基础,以人类的整体利益和根本利益为本位,以追求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两大理论的共同点是借鉴或认同西方绿色思潮中的人类中心主义研究范式或生态中心论的研究范式来建构生态文明理论。
  循着上述两种理论,中国学界对于生态文明的内涵、特征、意义做了大量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相关的研究过多地拘泥于从抽象的价值观视角来探讨生态危机产生的原因和找寻化解生态危机的途径,价值维度的讨论和关注使相关的研究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领域非常弱化。忽略生态文明的制度建设和行动框架研究,会使生态文明理论无法落实到现实生活中,难以起到规范人们实践行为的作用。虽然目前国内有一些研究已经意识到了生态文明理论不仅要关注其价值层面的倡导,而且还要渗透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等领域,突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效力,但是相关的理论和实践研究还是显得较为单薄。在生态危机日益严重的今天,如何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的成果,立足我国具体国情,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极具迫切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理论体系
  阅读提示
  生态意识文明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第一个层次。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第二个层次是生态制度文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第三个层次是生态行为文明。
  1.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的借鉴
  西方现代生态理论当今世界较流行的现代生态理论源于西方现代社会。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生态现代化的概念开始流行,并发展成为一种多元理论与许多国家的实践。关于生态建设的现代化理论有4个代表性的观点。其中包括“预防性”策略论、社会变革论、弱化与强化论、社会选择论。西方生态现代化思想的实质可以理解为对现代工业社会的生态恢复和生态重建。这种现代化的新模式追求经济有效、社会和环境友好的发展。这是经济和环境的双赢,主张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相互协调,经济增长与环境压力脱钩。显然,借鉴这些理论对建设生态文明的和谐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马克思生态理论集中地体现在他的实践观和唯物史观中。马克思认为人是自然之子,自然是人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人要在社会实践中把握人与自然的关系,社会实践是人与自然相联系的中介。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质是人与人的关系。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发展规律的揭示,认为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和可持续发展,不仅需要自然的解放,而且更重要的是要实现人的自身解放,而要实现人的解放就必须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实现共产主义。这些观点既是生态文明理论的逻辑起点,也是确立生态文明理论的哲学方法,为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的相互关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指明了总体方向。
  中华传统文明中的生态思想我国虽然是工业文明的迟到者,但中华文明的基本精神却与生态文明的内在要求基本一致,从政治社会制度到文化哲学艺术,无不闪烁着生态智慧的光芒。中华传统文明中的生态思想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的重要理论借鉴。中国儒家主张“天人合一”,其本质是“主客合一”,肯定人与自然界的统一,肯定天地万物的内在价值,主张以仁爱之心对待自然,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和人文精神。中国道家提出“道法自然”,强调人要以尊重自然规律为最高准则,以崇尚自然效法天地作为人生行为的基本皈依,这与现代环境友好意识相通,与现代生态伦理学相合。中国佛家认为万物是佛性的统一,众生平等,万物皆有生存的权利,从善待万物的立场出发,把“勿杀生”奉为“五戒”之首,生态伦理成为佛家慈悲向善的修炼内容。中华文化是化解生态危机、超越工业文明、建设生态文明的文化基础。中国传统文化中固有的生态和谐观,为实现生态文明提供了坚实的哲学基础与思想源泉。
  2.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理论内涵
  生态意识文明建设观念是行动的先导。生态意识文明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第一个层次。生态意识文明是人们正确对待生态问题的一种进步的观念形态,包括进步的意识形态思想、生态心理、生态道德以及体现人与自然平等、和谐的价值取向。它旨在引导决策者与全社会拒斥人类沙文主义意识,学会理解自然和尊重自然,逐渐确立人与自然一体,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的更高层次,体现在以人与自然和谐为取向的生态价值观、生态伦理观、资源开发与消费观。
  生态制度文明建设制度是行为的保障。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第二个层次是生态制度文明。生态文明观指导下的制度,不仅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且调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强调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依存关系,以良好的制度约束人的行为,实现社会制度对生态文明的保障。生态制度文明是指人们正确对待生态问题的一种进步的制度形态,包括生态法律、制度和规范。它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等各领域,旨在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建设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目标实现的法律、政策、规则等制度体系,并增强决策者和全社会的制度意识,形成良好的生态制度文化。这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保证。
  生态行为文明建设行为是规范的结果。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第三个层次是生态行为文明。生态行为文明是一定的生态文化观和生态文明意识指导下,人们在生产和生活实践中的各种推动生态文明向前发展的活动。它旨在引导决策者和全社会以生态意识文明为指导,以生态制度文明为准则,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开展生产生活实践活动,包括在近期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包括坚持生态正义,实施生态补偿等。这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也是根本。
  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实践路径
  阅读提示
  生态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社会文明建设相得益彰,形成“五位一体”的局面,共同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1.面向制度建设和行动的生态文明实践
  长期以来,我们在借鉴西方伦理思想的过程中不断地强化生态伦理的道德情境,寄希望于人们通过道德境界提升约束自己的实践行为从而建设生态文明社会,这种价值观导向客观上忽略了生态文明理论的制度建设和行动框架研究,致使生态文明理论无法落实到现实生活中,难以起到规范人们实践行为的作用。目前,应努力使一种新的道德标准即一种从文明进步的高度设立的道德标准得到广泛传播和深刻支持,并将其转化为行动。
  生态文明的研究要强调制度建设和行动,不仅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给予一种理论阐释,而且它所制定的人类道德的新原则和规范也为人类的可持续生活提供了新的行为模式。而在地区利益、民族利益的协调方面,则应着力建立相应的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政策和法规,以便合理分配和使用自然资源,规范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之间在追求自身发展和自身利益过程中的实践行为,确立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的绿色发展模式、发展道路,使生态文明真正作为科学发展观重要体现而落到实处。
  2.推进“五位一体”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形态。生态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社会文明建设相得益彰,形成“五位一体”的局面,共同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生态建设是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基础,因此应当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到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和高度来建设。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强大的智力支持和科学的制度保证及重要的社会基础。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分别体现着生态文明的物质、精神、制度和社会和谐的成果。生态文明创造的生态环境、生态观念、生态制度又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提供必不可少的生态基础和新的内容。五大领域的建设密切联系,只有形成合力才能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3.强化政府责任机制和大众行动能力的提升
  鉴于生态系统的公共性特点,强化政府的责任机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显得更为必要和重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的责任主要是建立一种新的制度框架,通过建立一整套循环经济激励机制,使发展循环经济的外部效益内部化,激励循环经济发展。要建立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良性生态系统,不仅要治理已污染的环境,而且要从源头上培育良好的生态环境。政府不仅要承担对市场的生态责任,还要承担对自然的生态责任。此外,政府还要引导国民经济全局,建立新的区域划分体系,以保证环境利益享有的公正性。
  我国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的经验表明,公众行动能力的提升是生态文明早日实现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证。为此我国必须制定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公众听证制度,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扩大环境信息公开范围,发掘和培育地方与民众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动性、自觉性和推动性。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培育民众的环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发展观,使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有良好的公众行动能力支撑。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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