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举行的2013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传来好消息:长沙市环保局以5年削减二氧化硫排放2.1万吨的优异成绩,荣获国家人社部、发改委、环保部、财政部联合评定的 “十一五全国减排先进集体”。
“十一五”期间 ,长沙市GDP维持14%左右的高速增长,城镇人口剧增,承受着巨大的资源环境压力。长沙市委、市政府坚持“不以COD(化学需氧量)换取GDP”,全市环保部门开展“蓝天碧水行动”,努力为市民营造一片净土。长沙市政府将扬尘治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全市上千个工地实行动态监管,设立保洁专管员,实现建设工地裸土全绿化或全覆盖;拆除燃煤锅炉2100蒸吨,拆除烟囱358根,削减二氧化硫排放2.1万吨、烟尘4000吨,市区三环线以内全部改烧清洁能源。
2012年,长沙空气质量优良率(原标准)排名中部6省省会城市第一。长沙在全省率先实现县级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同时启动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79家,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率由2005年底的31%上升到2010年的92%,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观,湘江长沙段昭山、猴子石断面水质由Ⅲ类提高为Ⅱ类良好标准。
5年时间,长沙两项国家约束性指标: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19.2%,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6%。万元GDP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和万元GDP二氧化硫排放强度均位居全省第一,全国省会城市前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