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农委获悉,由市农委承担的、被列为2012年20项民心工程的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2012年实际创建108个,其中综合创建文明生态村90个,示范型文明生态村创建18个。预计到年底,主要建设任务将全部完成,完成建设投资达到3.52亿元。主要完成以下建设任务:完成村内道路硬化580公里,其中,主干街道硬化280公里,里巷街道硬化300公里;修建地下排水管道238公里;安装路灯9385盏,其中,安装铁杆路灯2663盏,安装水泥杆路灯或灯头5642盏,安装太阳能路灯1080盏;安装太阳能热水器9606台;建设垃圾处理场、点108处、13.8万平米;建垃圾池、垃圾箱4187个;购置垃圾车170辆;主干街道两侧植树16.1万株;建设健身广场、公园108处,15.2万平米;建设绿化景观点8处;建设村内公共厕所218座;治理坑塘135个;建设污水处理站5座。
通过文明生态村建设,创建村庄的基础设施水平显著提升,村庄的环境面貌显著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显著提高,为广大农民创造了舒适愉悦的人居环境,使农民群众充分享受到了新农村建设的成果,同时,创建工作促进了广大农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平和文化品位提高,融洽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和邻里关系,促进了乡风文明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加强,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这项工作真正成为了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忠心拥护。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提升规划水平。强化规划的龙头作用,要求区县以《导则》为依据,高水平编制创建规划。综合创建村区县审查,示范型创建村市创建办审查。委领导多次召开规划论证会议,要求区县几次修改创建规划,促进了规划水平的提升。要求区县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打造村庄特色。此外,进一步完善提升《天津市新农村建设布局规划(2011?D?D2020年)》,并按照规划的审批程序通过了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严格预算审核。进行一步规范项目申报制度,编制下发了《天津市2012年文明生态村申报指南》,修改完善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调整了资金补助标准。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区县建筑管理总站组成核查小组,深入到创建村核实工程量,认真对区县上报创建计划和预算进行审核,在此基础上下达资金补助计划,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3、抓好质量管理。一是继续推进《天津市文明生态村创建基础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控制指南(试行)》、《关于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中工程材料集中采购的指导意见(试行)》的实施。二是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督促、检查、指导,继续完善各项工程建设的管理制度,委托区县建筑管理总站的工程建设现场指导,形成日常工程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三是要求区县充分依靠群众,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在鼓励广大群众投资、投劳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的同时,鼓励群众对工程建设进行全程监督。四是抓好验收工作,把好工程质量最后一道关。五是抓好长效管理工作,草拟了《农村公益性岗位的实施意见》,正与市财政进行协调,待成熟后下发文件。
4、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按照国家部委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总体要求,把“规范管理年”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核心工作,进一步规范创建规划编制、规范村民筹资筹劳行为、规范政府投入和分配管理行为、规范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规范创建绩效考评、规范创建监督检查、规范创建工作基础管理,建章立制,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创建奖补规范化工作水平。研究制定文明生态村一事一议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考核验收办法、绩效考核办法、公共设施长效管护办法等文件,并要求区县认真落实“规范管理年”活动各项工作要求,规范、提高创建水平。
5、强化工作推动。着力在组织推动上下功夫,召开了2012年文明生态村工作会议,副市长李文喜、市委农工委书记张国庆在会上对全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市农委和财政局组织召开了“规范管理年”工作会议。市农委副主任沈欣多次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议、现场推动会议,研究工作思路,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强化工作的督导和推动。组织召开了对工程建设和财务档案管理工作专题培训会议,有创建任务的区县、乡镇相关工作人员200多人参加了培训,提高各层次干部的业务水平。(见习记者董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