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建立农村垃圾处理长效机制推生态建设

  光明网鲁南频道莱芜9月21日电(记者 孙弘)村容整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农村垃圾问题是影响村容整洁的关键问题,也是长期以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记者获悉,近年来,山东省莱芜市坚持把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作为现阶段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和统筹城乡发展的突破口,作为最实际的民心工程、惠民工程,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努力构建长效机制,促进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了生态文明乡村建设。

  建立网络化运行机制:村收集、镇清运、市区集中处理。治理农村垃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充分调动各级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莱芜市健全完善了市区镇村四级联动、纵到底横到边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村级定点收集:各村按照每200-300户配一人的要求配置垃圾保洁员,按照便民、环保的要求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池(箱);农户将生活垃圾进行初步分类、袋装存放,保洁员负责每天按时收集各家各户的生活垃圾,进行二级分类,将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存放到村垃圾池。镇级集中清运:各乡镇分别建设1-2处农村垃圾中转站,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出专业垃圾清运公司,负责将各村定点封存的生活垃圾统一清运到中转站,然后再集中运送到指定的市、区垃圾处理厂,原则上1000人以上的村和小城镇驻地的垃圾日产日清、1000人以下的村两天一清、300人以下及偏远的村三天一清,确保农村垃圾不积压。市区统一处理:在提高市垃圾处理厂消化能力的同时,莱芜市又在莱城区、钢城区建设了2处大型无害化垃圾处理厂,在偏远乡镇统一规划建设小型垃圾处理场,对从各乡镇运来的垃圾进行集中处理,避免垃圾搬家和二次污染发生。目前,全市各村共配备保洁员2696人,建设垃圾池(箱)2145处,各乡镇通过招投标确定专业垃圾清运公司29家,全市农村垃圾处理率达到100%,基本做到了日产日清。

  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政府主导,拿钱买服务、买环境,不买设备不养人。由于农村面广量大,若按照常规思路,由政府建立像城市环卫处一样的专门机构、配置专业人员来处理农村垃圾,就会形成庞大的机构队伍。为既能把这项服务开展好,又能减轻财政负担,莱芜市创新思路,探索建立了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机制。一方面,确保政府不失位。确立区、镇政府的农村垃圾治理主体地位,由市建委总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各区政府总负责、乡镇政府主管,村、户齐参与,形成自上而下、配套联动的管理体制。另一方面,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变政府花钱建队伍、养人员、购设备搞保洁为直接买服务,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作用,实行垃圾处理开放式、低门槛市场准入,吸引有实力和潜力的企业、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垃圾处理,以乡镇为单位,将各村庄的保洁任务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招标,选择合适的专业保洁公司负责垃圾清运,财政对保洁员工资进行适当补贴。采取BOT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压缩中转站、垃圾处理厂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目前由保时洁生态环保公司投资1200万元在钢城区建设的一处大型垃圾压缩中转站已投入使用,按照协议,特许经营25年后再将设施转交给政府,政府不用承担设施建设投入,就有效提高了农村垃圾集中压缩处理能力。采取市场化运作既大幅降低了政府服务成本,又提高了农村保洁质量。

  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以政府投入为主,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农村垃圾集中处理涉及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垃圾清运、保洁员工资等多项经济支出,如果不能建立长效投入机制,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将会成为短期行为。工作中,莱芜市建立起“四个一点”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为农村垃圾集中处理提供了资金保障。一是市、区财政投一点。市、区财政每年在预算中拿出专项经费,用于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市财政按每户每年10元的标准,每年安排290万元,区财政按不低于市级的标准再给予补贴;在资金拨付上,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农村垃圾定点存放、按时清运、经检查验收达标的,按季度发放到乡镇。另外,市、区两级投资2500万元,建设13处镇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实现了农村垃圾全部及时就近压缩中转。二是镇上拿一点。各镇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也都列出专项经费,在此基础上,部分镇还根据财力,出台奖补政策,加大对村专项补贴力度。像颜庄镇对各村建设的垃圾池,按造价的70%给予补贴。三是村里出一点。村级采取“一事一议”筹资方式,筹集垃圾池建设、垃圾桶购买等项资金。四是社会捐一点。有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采取结对帮扶、社会捐助等形式,帮助经济实力相对较弱的村配建垃圾收集设施,累计帮扶资金达20多万元。

  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责任明确、监督有力、考核严格。农村垃圾治理是一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长期工作,过去搞突击式治理、阶段性检查,成效是暂时的,不能持久。莱芜市在工作中,注重将各项制度日常化、规范化,形成时时有监管、事事有监管的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治理工作的长效性。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里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垃圾治理领导小组,各区、镇均建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村主要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使这项工作真正成为“一把手”工程。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人、到岗,确保每一条街道、每一条河流、每一处角落都有人管理、有人负责,工作落实无缝隙、垃圾处理无死角。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市建委、爱卫办加强调度督查,坚持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市城管执法局在各镇(街道)组建城镇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加大镇村垃圾处理执法检查力度;新闻媒体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借鉴“焦点访谈”的方式,对好的典型大力宣传,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曝光;市纪检监察加强督查,对不作为、失职渎职的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四是强化考核奖惩。将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列入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制定了目标考核办法,加大分值、专项考核。市考核区、区考核乡镇并抽查到村、乡镇考核村和清运公司,考核情况与评优树先、补助资金相挂钩。

  建立系统化推进机制:坚持“三生”统筹,实施综合整治。在实现农村垃圾集中处理、日产日清的同时,莱芜市统筹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系统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是抓好农村污水集中处理,采取生物降解等多种方式,分散或相对集中处理,在重点乡镇建设小型污水处理厂,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中水回用处理设施,在所有新建农村社区配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目前全市共配建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2处,实现了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和循环利用。抓好农村“一池三改”,加快建设和普及户用沼气,近两年共建设沼气池1万多个,同时在适宜地区积极推广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技术,适宜农户使用比例达50%;加快改厨、改圈、改厕,累计完成1万多间。抓好农村“四通、五化”,村庄道路硬化率达到80%,中心村主干道路路灯配置率达到60%;村村通油路、通客车、通自来水率分别达到99%、98%、92%;全市130多条河流、58个小流域得到综合整治,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5%,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村容村貌得到极大改善。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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