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将启动实施第二轮生态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新华社天津3月28日电(记者邹兰)从今年开始,天津市将启动实施第二轮生态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实施改善大气、水、自然生态环境和加强固废噪声治理、农村环保、生态工业建设等六方面的25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使天津“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局长严定中介绍,25项重点任务共包括176项重点工程项目,需投入资金232亿元。通过三年的努力,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含)以上良好天数比例将达到85%,三项主要污染物年均值须达到功能区标准;三年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90%,城镇污水实际处理量达到每天260万吨;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林木覆盖率达到22.5%;完成国家下达的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任务;万元GDP能耗下降到0.74吨标煤;天津市中心区、滨海新区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要求。

    2008年至2010年,天津实施了第一轮生态城市建设行动计划,建立起创建生态区县的良好机制。到2010年底,天津市西青区通过国家生态区技术评估。污染减排方面,完成全部火电机组和10吨/时以上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水环境治理方面,完成了中心城区10条河道、29条农村河道治理,劣V类水质断面下降6.8%。大气环境方面,全年二级良好天数保持在300天以上。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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