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被评为“国家森林城市”

新华网武汉4月27日电(记者冯国栋、刘阳阳)在27日湖北武汉召开的第七届“中国森林城市论坛”上,武汉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这标志着中国老牌传统重工业城市在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

根据国家林业局2007年3月15日出台的《森林城市评价体系》,南方城市森林覆盖率应达到35%以上,北方城市2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应超过5平方米。同时,评选方法还对森林健康程度、公共休闲绿地范围、市民知晓率和支持率有一定的要求。

武汉市林业局局长陈伟说:“2004年至2009年,全市累计投入230多亿元森林生态建设资金,确立了‘水乡林城、生态武汉’的城市建设理念,并实施了武汉机场路绿化工程、汉阳琴台绿化广场、大东湖生态水网等大型绿化项目,建成了中国最大的‘城中湖’和一批绿色生态家园示范村。目前森林覆盖率由1999年的16.12%上升到目前的35.56%。同时,林业产业、花卉苗木和森林旅游产业带来的收益还惠及了60多万个农户。”

国家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将对“国家森林城市” 进行动态考核,在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3年后组织专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将提出警告,5年后复查仍不合格,取消其“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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