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怀化 魅力五溪

   怀化市古称五溪,位于湖南省西南部,自古就有黔滇门户、全楚咽喉之称。怀化地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确定的全国九大生态良好地区之一的湘黔渝鄂边境山地主体地带。
  自2003年以来,全市以“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为抓手,努力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目前,全市26项创建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生态示范区三类地区标准,已有11个县(市、区)先后通过了湖南省环保局组织的全国生态示范区现场考核验收。
  以生态调查为基础,构建生态示范市建设总体框架
  2002年,怀化市率先在全省完成生态环境现状调查。2003年6月,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批准怀化入选全国第八批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2003年底,怀化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出台《关于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市的决定》,提出创建生态示范市――国家环保模范城――生态市“三步走”的战略目标。
  2004年12月13日,《怀化生态市建设规划》通过了原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专家评审。《规划》确立了重点建设领域的目标和任务、128个重点项目和示范工程。2005年3月,《规划》经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年6月,市政府正式颁布实施。
  2006年9月,怀化市第三次党代会将“生态立市”作为怀化的发展战略之一。2007年,市委、市政府又确定了“坚持永续发展、打造生态怀化”的努力方向。2008年7月,新一届市委、市政府又提出“构筑现代物流中心、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发展战略,进一步丰富了生态创建的内涵,有力地推动了生态示范市创建工作。
  以强化组织为保障,建立生态示范市建设长效机制
  创建伊始,怀化市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顾问、市长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相关部门也相应成立了生态创建组织机构,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创建组织领导体系。
  怀化市委、市政府将生态市创建列入“三个文明”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政府行政效绩考核范畴,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科学制定考核奖励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政绩和单位评优创先的重要指标,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年终严格实施奖惩,逐步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相关部门落实、创建机构督促、社会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有效地推进了生态示范市建设。
  以项目建设为载体,打好生态创建的攻坚战
  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努力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怀化市5年累计投入33.5亿元,怀化城区新建一批路桥,亮化改造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新修了五溪文化广场、香洲广场、天星广场,实施了太平溪综合治理工程。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医疗固废处理中心投入使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正式运行,城市污水处理率由21%上升到42.3%。治理了中心城区燃烧散煤锅炉、大灶,城区空气优良天数由264天提高到359天。在城区主干道禁鸣,城市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新增城市绿地648公顷,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3%。2008年10月,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获得成功。
  结合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建设,逐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突出沼气建设、开展村镇环境整治活动,已投入2.07亿元新建沼气池6.9万口,建成沼气示范村100个。投资200余万元建成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等生态示范点。投入1.65亿元,先后解决了94.71万人的饮用水安全问题。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81.3%,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48.4%。全市已有34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和80个省级生态村,有16个乡镇和19个村正申报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
  狠抓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大力开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试点工作。全市工业新上项目环评率及“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47家重点企业限期治理全部完成。在主要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试点工作,培育了金大地、恒光化工、湘维公司等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全市单位GDP能耗由1.47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1.17吨标准煤/万元,单位GDP水耗由953立方米/万元下降到345立方米/万元,环保投资占GDP比例由0.7%上升到1.8%。
  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工程建设,生态经济获得长足发展。农产品绿色认证蓬勃发展,全市大宗农产品优质率达52%。建成工业原料林、中药材、果蔬茶等优质产业带38个、基地380万亩,新建雪山食品等规模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43家。全市共有有机食品4个、绿色食品19个、无公害农产品118个,完成产地认定356万亩。
  全市将生态旅游开发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加以培育,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9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两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17个。全市4A级景区1个、3A级景区9个,2A级景区6个,旅游环境达标率100%,洪江古商城、会同高椅古村分别入选“中国十佳古城”和“中国十佳古村”。芷江、通道、新晃获“中国最佳旅游休闲县”称号。
  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为生态示范市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5年来,怀化市政府相继出台《怀化市公益林管理暂行办法》、《舞水河怀化段环境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打击非法排污、乱采滥挖等行为,出动1.3万余人次开展专项行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37余起。
  在新建项目上,怀化市严格把好生态环保关,坚持做到“四不批”和“八不准”,全市共否决污染严重、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项目29个,淘汰关闭高能耗、高污染企业89家。砷和镉的排放量提前超额完成了减排任务。2008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减排综合排名分列全省第一和第三位。
  怀化市广泛开展“倡导绿色文明,建设绿色怀化”生态创建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了生态摄影、演讲、征文比赛活动,有效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生态创建的积极性。
  全市共创建国家级绿色学校两所,省级绿色学校43所,省级绿色社区3个,省级绿色家庭17户,市级绿色机关123个,绿色学校174所,绿色小区28个,绿色宾馆13家,绿色家庭594户,绿色医院17家。绿色生活方式在全市正在逐步形成。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09-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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