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海洋环境污染,改善海域生态环境质量,规范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布点及自动监测工作,现批准《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HJ 730-2014);

  二、《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731-2014)。

  以上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的点位布设不再执行《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HJ 442-2008)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4年12月23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12月23日印发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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