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印刷 第二部分:商业票据印刷(HJ 2530-201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商业票据印刷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改善环境质量,有效利用和节约资源,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商业票据印刷原辅材料、印刷过程的环境控制和印刷产品的有害物质限量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工商用制冷设备(HJ 2531-201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减少工商用制冷设备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和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认证。
本标准自2013年2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HJ/T 235-2006。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工商用制冷设备》(HJ/T 235-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