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把水土保持工作重心切实转变到监管上来,在监管上强手段,在治理上补短板”的总思路,逐步建立系统完备、职责明确、严格高效、规范有序的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安全运用监管体系。12月25日,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安全运用工作座谈会在西安召开。
会议介绍了2018年水利部采取“四不两直”的暗查方式,组织对黄土高原七省(区)淤地坝安全度汛情况进行的四次专项督查情况。各省(区)代表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治水新思路,针对今年水利部开展的 “四不两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本省(区)在淤地坝安全运用监管过程中的实践体会,就淤地坝安全运用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管理体制机制、现行管理办法施用情况、监控预警系统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研讨。同时就淤地坝溢洪道建设等有关技术问题进行了专题交流。
本次会议由黄河水利委员会有关单位组织,山西、内蒙古、河南、甘肃、宁夏、青海、陕西、省(自治区)水利厅水保局(处)负责同志和业务主管人员参加了会议。